1023日,《光明日报》刊载了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陈进华的文章《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此文是研究和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陈进华指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一种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方向,以聚焦三农问题为导向,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他在文中对三治结合体系的治理理念、规则治理、实践逻辑做了详细阐述。

坚持治理理念与重心下移的融通。三治结合体系作为一套由内向外、刚柔并举、知行合一的治理理念系统,对当下中国乡村治理既是一种事实描述,也是一种应然导向,进而最大限度地下移乡村治理重心,赋予乡村治理终端主体即村民自主治理空间,最大限度地激活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规则治理与价值引领的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本质上是通过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两大部分来规范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从而形成多规则协同治理系统。

坚持知行合一的实践逻辑。遵循自主建构和自觉践行双向互动是三治结合的实践逻辑。其中,自主建构是基础,自觉践行是目的,自主建构和自觉践行的双向互动创造了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价值生命力。

陈进华最后强调,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实现了涵养人格美德、净化文明乡风、建设美丽乡村的多重目标,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