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是20108月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省级研究机构,中心负责人为法学院教授王克稳。中心以公法、比较法及其延伸领域为主要研究任务,以应用法学为重点研究对象。现在设立五个研究方向:一是人权的公法保护研究,二是行政法理论与制度的比较研究,三是公、私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四是资源与环境法律制度研究,五是诉讼制度比较研究。

2019年度,中心的研究项目集中在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中心围绕研究项目以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为题召开了专题研讨会,邀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陈迎副庭长为王健法学院的研究生及中心的研究人员作了题为集体土地征收争议的司法审查问题的专题报告;中心负责人发表了论我国经营性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法律适用》2019年第3期)、《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改与经营性建设用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9年第4期)、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性质反思与制度重构(《中外法学》2019年第3期)等学术论文,同时,值《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中心为《条例》的修改积极献计献策,提出修改建设或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