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6〕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不断推进世界中国学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深入推进“苏州学”研究工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展“苏州学”研究的广度与深度,拟组织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苏州文化强市建设目标,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聚焦“苏州学”研究,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学术研究与地方发展深度融合,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行稳致远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研究工作。
2.项目申报人须熟悉苏州情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理论功底,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在申报选题上有丰富的研究成果且有一定社会影响,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在研“苏州学”研究相关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选题方向
项目申报人须围绕“苏州学基础理论研究”“苏州历史文化研究”“苏州城市建设研究”“苏州当代发展研究”“苏州人和苏州城市精神研究”五大选题方向,参考《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申报选题包括但不限于该指南。不将选题方向直接作为项目名称进行申报,原则上同名称项目不重复立项。
四、项目设置
申报项目分为研究项目、著作项目和译著项目三类。其中,研究项目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分两期拨付,签订立项协议书后,首批拨付资助经费的30%;研究完成并通过审核后,拨付剩余经费。著作项目和译著项目主要资助完成进度80%以上的项目,由苏州市社科院负责出版费用,在指定出版机构出版。
五、项目管理
1.申报完成后,苏州市社会科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在苏州社会科学网公布立项结果。
2.研究项目原则上须在2027年5月底前完成研究,最终成果为不少于2万字的论文或研究报告;著作项目和译著项目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一般为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35万字的著作,且需符合“苏州学”研究丛书的相关出版要求;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具体研究周期与成果要求根据研究难度和重要性另行评估确定。
3.苏州市社科院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过程管理。项目结项评审定为不合格、规定期限内经修改完善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4.项目研究成果出版工作由市社科院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公开发表或出版,违反规定的不予结项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六、申报材料提交
5月19日前,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按照“申请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发至skcxmb@suda.edu.cn,纸质版《申报表》一式六份提交至本部博习楼113办公室。译著项目和著作项目须同步提交申报成果3套。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顾小乐,65229863;电子邮箱:skcxmb@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doc
附件2: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申报表.doc
附件3: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doc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