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常年受理申报的两类项目。为继续做好2014年度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将于4月、10月各集中通讯评审一次。请有意申报者于2月24日前(上半年)或8月28日前(下半年)将申请材料报送人文社科院项目管理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以“姓名+国家社科后期资助或中华学术外译”发送至sdskc@suda.edu.cn)。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1、申报材料:
(1)申请书2份(出版社推荐申报、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请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
(3)申报成果5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逾期则转入今年下半年评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 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成果;
(8)同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子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立项名单公布后,获知未立项者除外);
(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须附相关证明);
(10)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11)成果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
3、其他申报条件请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644/14639822.html附件3)、《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2014/0102/c219469-24004107.html附件4)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附件5)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1、申报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国内出版机构和国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用计算机填写
(3)其他申请材料: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7份(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全文),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翻译样章、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2、申请资格:
(1)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必须获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附在申请材料中。
(2)在国外已经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等国家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
(3)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科研人员,不能申请。
(4)同期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子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的科研人员不能申请。(立项名单公布后,获知未立项者除外。)
3、其他申报条件请按《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2014/0102/c219469-24004261.html附件8)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问答》(附件9)的相关要求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按时报送申报材料。未尽事宜,请致电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6522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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