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02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队伍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人文社科优秀学术团队,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的申报质量,助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第一批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团队(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从国家级项目培育着手,推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团队围绕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聚焦本学科的发展前沿问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和创新等方面产出一批具有显示度和影响力的创新成果,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二、建设数量

本着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2020年度第一批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团队(项目培育)不超过30个。

三、建设周期

20207月至20226月。

四、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分两期拨付。首期支持经费1.5万元,建设周期内按要求完成科研任务的,拨付剩余经费1.5万元。未完成规定研究任务的,不再拨付第二期经费。

项目经费按照苏州大学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经费管理。

五、申报条件

1、项目团队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良好的团队协作与管理能力,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把握国内国际学术发展动态,能引领项目团队开展学术研究。

2、项目不设选题限制,由负责人根据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本学科的研究前沿,结合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并开展研究。

3、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或青年项目的申报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也可以申报,但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86215日后出生)。

4、为避免交叉申请、重复资助,确保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以下限定:

1)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应为我校在岗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

2)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领衔一个研究团队,且不能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其他项目团队。每个团队成员最多参加两个项目团队。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2020628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

4)不得以已出版或已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

5)本年度第一批次项目培育,不接受已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含艺术学、教育学单列学科)的负责人申报。

5、鼓励申报了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但最终未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对原申报材料作较大幅度修改后申报。

六、项目团队建设要求

1、建设期内逢国家社科基金年度及青年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没有申报或因个人原因丧失申报条件的,立即终止建设,不再下拨第二期经费,此后两年内也不再给予学校同类资助。

2、建设周期内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即可结项并下拨第二期经费。

3、建设周期内项目负责人没有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但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1篇人文社科类权威核心期刊论文或3CSSCI来源期刊论文(其中人文社科类核心二类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1篇人文社科类一类核心期刊论文可折算为2CSSCI来源核心期刊论文),视同结项,下拨第二期经费。成果是否与申报课题相关由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认定。如该项任务也未完成的,不再下拨第二期经费,此后两年内也不再给予学校同类资助。

七、申报评审流程

1628日前,申报老师填写《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团队(项目培育)申请书》(附件1)、《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团队(项目培育)论证活页》(附件2)、《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团队(项目培育)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了往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项目团队负责人,需附一份修改说明。纸质材料经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一式六份),送至本部子实堂2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kcxmb@suda.edu.cn

2)人文社科处收到材料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拟资助的项目团队。公示期内,凡对拟资助的项目团队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文社会科学处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如无异议,人文社会科学处按规定流程进行立项并下拨经费。

八、其他事项

(一)培育期内,如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政策发生调整,人文社科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费下拨方式、结项要求等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二)国家社科基金限额申报的项目类别中,本次培育的项目团队并不享有优先上报的权利。

(三)获得资助的项目团队,在项目建设周期内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申报2020年“苏州大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计划”的,不得以相同或相似主题进行申报。

(五)申报2020年苏州大学博瑞人文奖教金的老师,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

(六)未尽事宜,可联系吴新星,65227391skcxmb@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团队(项目培育)申请书.doc

附件2: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团队(项目培育)论证活页.doc

附件3: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团队(项目培育)申请汇总表.xlsx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