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027

各文科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机构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人文社会科学类校级重点科研机构(以下简称“重点科研机构”)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点科研机构应具有相关科研领域前沿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中长期建设目标,具有较充分的与研究方向相一致的前期科研成果,在相关领域已形成明显的科研优势和特色。

2、重点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相关学科与学术研究领域具有较大影响,近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社科基金项目。

3、重点科研机构应有5—10名较稳定的学术科研人员,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成员必须在2人以上。机构成员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学术梯队明确、成员研究领域和方向一致,机构成员只能在一个重点研究机构任职。

二、建设任务

重点科研机构建设周期为三年。在建设周期内应立足本机构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围绕以下科研任务和目标开展科研活动,制定建设规划,三年期满须完成以下任务中任意四项:

1、重点科研机构申报并获批人文社会科学处认定的省部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机构或创新团队。

2、重点科研机构负责人或成员需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至少1项,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至少2项,或获批省部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至少4项。

3、重点科研机构负责人或成员需以机构名义在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0篇,其中一类核刊至少3篇。

4、出版高质量学术专著至少3部,原则上出版社应以当年度“苏州大学人文社科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计划”指定范围为准。

5、重点科研机构负责人或成员需发表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或研究报告至少3篇。

6、重点科研机构需以机构名义每年主办较大规模学术会议至少1次,会议时间不少于2天,会议代表不少于30人(不含学生),会议代表应有广泛性。

7、重点科研机构负责人或成员每年到账横向课题经费至少100万元,或建设期内累计到账横向课题经费至少300万元。

三、管理事项

12020年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科研机构遴选名额为8个左右,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经费根据学校预算情况统筹资助。

2、重点科研机构实行“定期考核、择优遴选、动态调整”的评估模式,分为年度考核和周期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后期是否持续资助的重要依据。

3、省级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科研机构(含培育)不纳入校级重点科研机构建设,不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书;

2、所在学院审签;

3、人文社会科学处形式审查;

4、专家组评审;

5、学校认定并公示。

五、材料报送

拟申报机构请于620将《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校级重点科研机构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2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子实堂207),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sdskc@suda.edu.cn

联系人:张婷婷、赵悦航;

联系电话:65228625;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校级重点科研机构申报书.doc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