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3〕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和江苏省档案局有关通知精神,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见附件)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本地区本行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重点项目应从《指南》(见附件)“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在研国家档案局科技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二)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在资助额度内进行申报。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申报程序及时限
4月6日前,申报人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江苏省档案局)提交,并将已申报项目的任务书下载打印1份,提交至人文社科处项目管理办公室(本部子实堂207)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平台到期将关闭,请申报人按时提交。
三、联系方式
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科技管理处:010-55605255;
人文社科处:周琼,65227391。
特此通知。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