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5〕79号
各文科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动态管理,自2025年起文科学院科研成果统计由年底一次填报调整为“随时申报、随时认定”的全年常态化填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5年以来(含2024年未填报补录)取得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科研著作、决策咨询成果、科研获奖、艺体作品、知识产权成果等。
二、成果要求
(一)科研论文
1.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苏州大学;
2.论文等级参照《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论文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3号)执行,其中转载类论文,原发表期刊和转载情况可就高认定(不重复计分,如跨年度转载补录差额);
3.报纸上发表论文以及各类复印、转载论文字数要求不得少于学校文件规定;
4.期刊论文附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全文),其中SSCI、A&HCI、SCIE等收录论文需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论文正文(全文),境外期刊发表需提供《境外公开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问题审核表》(附件1,本人承诺、二级单位党委签字盖章),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报纸论文附件包括报纸第一版头、文章所在完整版面,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论文附件均线上提交。
(二)科研著作
1.申报人需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2.著作参照《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类成果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4号)执行;
3.著作附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其主体内容在学校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还需提供发表论文正文;境外出版还需提供《境外公开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问题审核表》(附件1,本人承诺、二级单位党委签字盖章);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著作附件均线上提交。
(三)决策咨询成果
1.申报人需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苏州大学;
2.决策咨询成果参照《苏州大学决策咨询类成果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5号)执行;
3.决策咨询成果附件包括批示或采纳证明原件、内参刊发原件及成果原文,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决策咨询类成果线下登记。
(四)科研获奖
科研获奖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发文等)请一并提供辅助认定。科研获奖相关附件线上提交。
(五)艺体作品
艺体作品需提供获奖、入选、参展、收藏证书扫描件,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如发文等)请一并提供辅助认定;个人画册、音乐作品集等需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等扫描件;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艺体作品附件均线上提交。
(六)知识产权成果
知识产权成果(专利、标准、软著等)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知识产权成果附件均线上提交。
三、填报要求
1.系统填报要求
科研论文、科研著作、科研获奖、艺体作品、知识产权成果等均在“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认领、填报并提交附件。
(1)系统登录路径:学校首页—教职员工—日常发展—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统一认证登录。
(2)科研人员系统认领、填报。为方便录入,平台已向论文作者推送了部分相关论文,科研人员可认领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其他未推送的成果,请手动添加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见《苏州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成果板块操作手册2.0》(附件2)。
(3)学院科研秘书审核。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类成果信息,做到材料无误、级别准确。
(4)人文社会科学处审核。
2.线下提交要求
决策咨询类成果通过线下登记报送并提交附件材料。该项工作全年常态化开展,具体请联系人文社会科学处社会服务办公室周琼、张菁岑65227391。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周泊辰65226719,张婷婷65227842。
特此通知。
附件1:境外公开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问题审核表.docx
附件2:苏州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成果板块操作手册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