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0〕60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按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既定流程,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申报组织工作。现发布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按惯例,全国社科工作办于每年年底发布《课题指南》,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的《课题指南》由全国教育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在次年1月中旬发布。
计划以自选选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课题,待2021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再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
参照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条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以全国社科工作办、全国教育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发布的申报公告为准。
2、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广泛深入动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动员以下人员:
(1)已获得省部级项目但尚无国家项目的教师;
(2)曾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已结项或将在2020年12月份前提交结项材料的教师;
(3)积极动员3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前期成果积累但尚无在研国家项目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类项目;
(4)积极动员有较丰富项目研究经验及前期成果积累但无在研国家项目的正高级教师申报重点类项目。
三、申报组织程序及安排
1、申报动员阶段(2020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1)申报通知。各有关单位应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会议等适当途径将本通知的内容和要求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
(2)申报动员。各有关单位应召开申报动员会议,并通过面谈、电话等方式逐个动员重点申报人员。2020年10月19日前,各有关单位填写《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第一轮)》(附件1)将本单位老师拟申报的选题汇总报送人文社科处。
(3)领取发放辅导手册。2020年10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至人文社科处集中借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手册》,务必确保每位有意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人手一本。
2、申报论证阶段(2020年10月中旬至2020年12月底)
(1)申报辅导。各文科学院应根据教师申报意向及其所属学科等实际情况,邀请有丰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经验的专家通过举办申报辅导报告会、与申报人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方式为申报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申报辅导。人文社科处将适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权威专家来校做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政策解读和项目申报辅导报告。
(2)选题论证。申报老师应认真研读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已立项项目的选题(附件2),根据自身研究积累、研究兴趣和本学科的前沿问题确定选题。各文科学院应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对拟申报老师的选题及初步申报设计逐个进行深入论证。选题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拟申报人应立即开始撰写《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初稿(从附件3压缩文件包中下载)。各文科学院应根据申报管理流程,督促申报老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活页初稿。2020年11月9日前,各有关单位填写《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第二轮)》(附件4),收集全部《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稿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项目办邮箱。
(3)首轮校外小同行专家论证。各文科学院应根据本学院老师所报的选题的学科和具体方向,邀请校外有丰富经验的小同行专家,通过线上、线下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对《课题论证活页》逐个评阅和论证。填写《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评阅意见表(第一轮)》(附件5),在2020年12月14日前将专家修改意见反馈给申报人,同时汇总报送人文社会科学处。在申报额度受限的情况下,学校将优先上报参加过校外小同行专家论证并获得充分肯定或者进行认真修改的课题。
3、完善提交阶段(2021年1月至2月底)
(1)修改完善。2020年12月中下旬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申报公告后,各文科学院应立即组织申报老师认真学习领会公告要求,对选题、《课题论证活页》初稿做必要的修改完善。各申报人应在全国社科工作办申报公告正式下发后15天左右(初定2021年1月3日前)最终确定申报选题,完善《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并报送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各有关单位应在2021年1月5日前,将本单位教师申报的全部选题(含指南选题、自选选题)和《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进行汇总,填写《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第三轮)》(附件6)并报送人文社科处。鉴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若因我校申报人数多导致限额不足,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凡2021年1月5日未报送选题的课题,学校将不向上级部门报送。
(2)二轮小同行专家论证及修改完善。2021年2月1日前,各单位根据1月5日本单位申报选题情况,邀请校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进行第二轮小同行专家论证。各申报人根据小同行专家意见对《课题论证活页》进行修改完善。2月1日前各文科学院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评阅意见表(第二轮)》(附件7)报送人文社科处。人文社会科学处根据申报人需求,适时组织大同行专家通讯评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审核提交。2021年2月底前,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本单位教师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核工作。形式审核通过后,由各有关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报送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对各单位最终报送的申报材料定稿进行审核,并按上级部门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报送要求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20年10月19日前,各有关单位填写《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第一轮)》(附件1),报送本单位老师拟申报的选题。
2、2020年11月9日前,各有关单位报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第二轮)》(附件4)和《课题论证活页》初稿。
3、2020年12月14日前,各有关单位汇总报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评阅意见表(第一轮)》(附件5)。
4、2021年1月5日前,各有关单位报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第三轮)》(附件6)和所有课题的《申报书》《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请命名为“学院+姓名+项目名称+申请书”,活页请命名为“学院+姓名+项目名称+活页”)。
5、2021年2月1日前,各有关单位汇总报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评阅意见表(第二轮)》(附件7)。
6、2021年2月下旬,各有关单位报送《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申请书》、《活页》定稿。
7、以上第1-5项材料只需将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skcxmb@suda.edu.cn。第6项材料报送要求待上级部门申报公告正式发布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正式申报通知待全国社科工作办、全国教育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申报公告后另行发布。最终的项目申报材料及材料提交时程安排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2、为便于拟申报老师提前做好准备,我处整理了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模板及2015年以来全国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供申报老师参考。
3、各文科学院应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流程(附件8)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每项主要工作流程完成后均要请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拍照或扫描后报送人文社科处;待全部申报组织工作完成后将原件报送人文社科处。各文科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申报组织时程作适当调整,鼓励采取更多灵活有效的举措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但关键环节不可省略,时间安排只可提前,不可推后。
4、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和艺术学两个单列学科项目的,也须按本通知要求的流程组织申报。从第三轮报送选题开始往后各项流程的相关时间安排可根据全国教育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正式发布的申报公告作适当调整。
5、计划按全国社科工作办、全国教育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课题指南》申报项目的人员,也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参照本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确保选题设计论证、申报材料小同行专家论证等关键环节不变形、不走样、不降低标准。
6、人文社科处将全力做好申报服务管理工作。未尽事宜可联系:吴新星,电话:65227391,邮箱:skcxmb@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第一轮)》2020年10月19日前提交.xlsx
附件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5年以来立项项目清单(含单列学科).rar
附件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申报通知和申报表格.rar
附件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第二轮)》2020年11月9日前提交.xlsx
附件5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评阅意见表(第一轮)》2020年12月14日提交.xlsx
附件6《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第三轮)》2021年1月5日前提交.xlsx
附件7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评阅意见表(第二轮)》2020年2月1日提交.xlsx
附件8《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流程表》.xlsx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