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5〕9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新型智库建设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为推动市新型智库更好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市新型智库能级作用提升计划方案》(苏智办〔2025〕1号),自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方向,主动对接相关党政实务部门,针对实际工作亟需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共同研究确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应准确、严谨、规范、简洁),全程与党政实务部门合作共同完成项目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为市新型智库研究人员(东吴智库研究人员),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对所申报课题领域有一定的积累,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2.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苏州市社科基金智库专项类项目。同一人同年度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苏州市社科基金智库专项类项目。
3.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市社科基金立项以及申请其它单位项目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重复申报。如发现上述情况,取消立项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4.课题申报人主持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限制期内,或三年内承担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延期结项”的,或有其他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予受理。
5.鼓励智库与党政实务部门联合组建研究团队,鼓励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鼓励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研究基础的专家学者申报,鼓励35周岁以下青年学者担任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
6.课题研究应优化研究方法,要与党政实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注重实证调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通过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准确掌握翔实数据和基本情况,综合运用科学分析工具和研究方法,并加强城市间对比分析研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立项及资助标准
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共设置三个类别,分别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采取先立项后资助方式,根据立项项目成果评审情况,对确定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经费资助。
四、项目成果及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成果为1份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和1份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结项须附相关党政实务部门出具的应用成效证明。
2.项目应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研究,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3.鼓励各项目在经过相关党政实务部门和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同意后,通过各级各类内参、期刊、媒体等渠道进行转化,须在醒目位置注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产生重要社会效果的,在结项评定等级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4.课题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8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截止后,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将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并在苏州社会科学网公布立项结果。
2.申报课题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按规范如实填写申报表和课题研究大纲。课题组成员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
3.拟申报老师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附件1)、课题研究大纲(附件2)各一式两份报送至本部子实堂2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社会服务办邮箱:sutt@suda.edu.cn。
联系人:周琼;联系电话:15190099858。
特此通知。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