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5〕98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民委办公厅通知,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开展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课题研究坚持理论创新,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两个结合”,以服务“两个大局”为目的,直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历史、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务实管用,鼓励发挥各学科优势,可跨学科进行集智攻关,深入调查把情况摸准摸透,鼓励以“小切”进入,通过小而深的研究,提出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是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招标项目,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将根据申报总数和立项数量等具体情况而定。

三、申报要求

题负责人

申报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研究条件。

3.一般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聘用职工应与单位签有正式协议。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鼓励青年学者45周岁及以下申报。

5.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6.依托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港澳台侨同胞或外国国籍科研人员可申请课题,但须具备下列条件:

1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时间在9个月以上

2确保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7.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课题的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将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课题申报内容

申报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1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关于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3。申报时可使用指南中列举的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内容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或实践对策性、应用性,且已有比较深入研究成果。

课题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25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成果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不得使用已出版或已立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四、申报事项

本次申报每个单位限报30申报常见问题释疑详见附件5

申请人认真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98日前将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材料发送至邮箱skcxmb@suda.edu.cn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印制一式1提交至子实堂1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联系人:顾小乐,18013585989;电子邮箱:skcxmb@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5年度国家民族民委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docx

附件2 2025年度国家民族民委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3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docx

附件4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docx

附件5 国家民族民委研究项目2025年度课题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x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