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4〕131号
各文科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现开展2024年度文科学院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今年起将使用苏州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认领、填报、审核、统计成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4年度内取得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成果、科研获奖、艺术作品、知识产权成果等。
二、成果要求
(一)科研论文
1.论文须同时满足第一作者(含并列)及作者单位皆为苏州大学;
2.论文等级参照《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论文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3号)执行,其中转载类论文,原发表期刊和转载情况可就高认定(不重复计分,如跨年度转载补录差额);
3.报纸上发表论文以及各类复印、转载论文字数要求不得少于学校文件规定;
4.期刊论文附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全文),其中SSCI、A&HCI、SCIE等收录论文需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论文正文(全文),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核算;报纸论文附件包括报纸第一版头、文章所在完整版面,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论文附件线上提交。
(二)科研著作
1.著作参照《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类成果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4号)执行;
2.著作附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其主体内容在学校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还需提供发表论文正文;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著作附件线上提交。
(三)决策咨询类成果
1.决策咨询类成果参照《苏州大学决策咨询类成果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5号)执行;
2.决策咨询类成果附件包括采纳证明/批示页面、报告全文,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决策咨询类成果附件线下提交纸质版。
(四)科研获奖、艺术作品、知识产权
科研获奖、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专利、标准、软著)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入选证书、专利证书扫描件,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发文等)可一并提供。获奖、艺术作品、知识产权等相关附件线上提交。
三、报送要求
1.系统操作要求
(1)系统登录路径:学校首页—教职员工—日常发展—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统一认证登录。
(2)科研人员系统认领、填报。为方便录入,平台已向论文作者推送了部分相关论文,科研人员可认领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其他未推送的成果,请手动添加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见《苏州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成果板块操作手册》(附件1)。
(3)学院科研秘书审核。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类成果信息,做到材料无误、级别准确。
(4)人文社会科学处审核。
2.线下提交材料
(1)各学院科研成果中的境外成果,需由学院党委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并填报《XX学院境外发表成果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2),纸质版经学院党委书记签批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提交。未经过学院党委审核的境外科研成果本次统计最终将不予认定。
(2)决策咨询类成果附件材料(采纳证明/批示页面、报告全文复印件)统一线下提交纸质版。
3.时间进度安排
(1)科研人员系统认领和填报:即日起至12月15日(周日)24:00。请及时登录系统认领和填报,避免后期密集登录造成网络拥堵。
(2)线下纸质材料提交:12月19日(周四)下班前,提交至本部子实堂207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张婷婷65227842,周泊辰65226719。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成果板块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