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5〕4号
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依据《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0〕12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鼓励教师潜心学术研究,支持广大教师推出具有标志性、原创性、创新性的学术精品,提升我校综合科研实力和影响力,现启动2025年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资助出版对象为我校教师撰写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领域富有原创性、代表性、创新性的高水平学术性书稿,已基本完成但尚未付印。
2.成果署名明确为“著”,成果字数不少于20万字,优先支持50万字以上高质量书稿、多卷本书稿。
3.以下情况一般不予资助:教材类、资料类、传记类、软件类、音像制品类、论文汇编类、文学作品类成果,以及已经申报或拟申报其他各级各类出版资助的著作、再版著作。
二、申报条件
申请著作和申请人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著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观点正确、学风严谨、文字精炼、标注规范。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须在学科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独到见解;应用研究成果,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重大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2.专著内容原则上应与我校所设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吻合。
3.著作以个人学术独著为主,多人合作完成的须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第一作者须为我校教师。
4.申报人(学术专著的署名人)为学术专著意识形态和学术规范的第一责任人。
三、资助办法
1. 2025年度学校拟资助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20部左右。
2.每部专著的出版资助标准按照出版合同约定的金额、以出版费报销的方式进行,给予部分或全额出版资助,原则上每部专著不超过8万元。
出版资助仅用于图书出版费用的直接报销。出版资助不得用于出版社对作者支付稿酬,应支付的版税除外。
3.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的遴选坚持“自愿申请、专家评审、扶优扶强、宁缺勿滥”的原则。
4.申请人需在申请时提前与有关出版社联系,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原则上在以下出版社出版: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学习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5.获得立项资助出版专著需按照申报计划与有关出版社签署出版合同,并出版图书。因出版社原因,不能在原约定出版社出版的,由受资助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文社会科学处审核同意后,可变更为本通知规定的其他出版社予以出版。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修改书稿、联系出版社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填写《苏州大学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详见附件1)。申请书需经学院党政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和学术内容把关,并签字、盖章。2025年3月28日(周五)前,申请人将专著书稿纸质版一份、《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同时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校本部子实堂207)。《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czhou@suda.edu.cn。
2.人文社科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拟资助出版书稿,按相应程序公布。
3. 2025年11月7日前,受资助人须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到人文社会科学处办理报销手续。
4.著作正式出版前,受资助人将出版社排版好的初稿封面设计、装帧设计方案、目录等提交人文社科处确认。
5.著作出版完成后,向人文社科处提交2套成书及电子版一份。
6.如在申请评审和出版资助过程中发现有学术不端和其他违规行为,申请人三年之内不得申请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任何资助项目。
7.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周泊辰0512-65226719,18178997881;张婷婷 0512-65227842,1391552966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