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6〕15号

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是根据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的宗旨,为推动发展经济学理论创新和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而设立的,每两年评选一届。该奖项经教育部认定,可视为相当于部级奖。根据《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条例》的规定,第十一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面向海内外的发展经济学理论研究成果发展经济学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应用的研究成果。参评成果选题须立足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提出新的研究方法和独到见解,并作出突出贡献;能够反映发展经济学的最新进展,填补发展经济学的研究空白,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接近乃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奖面向全国,也可面向海外。

参评成果包括已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和专业论文。本届参评成果,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公开出版(有特殊学术贡献的成果,可不受此期间限制)

二、评奖委员会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聘请国内重点学术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学术刊物编辑部和学术团体的专家、学者组成。

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同时设立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奖工作的具体事务。

三、奖励标准

本届奖项类别包括“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著作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论文奖”。本届各奖项共不超过六项。优秀著作奖每部奖金拾伍万元人民币(税前),优秀论文奖每篇奖金拾万元人民币(税前)。

四、评奖流程

1.初审: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对参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

2.初评:由评奖委员会委托成立初评委员会,对参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进入终评的成果名单。

3.终评:由评奖委员会委托成立终评委员会,对进入终评的成果参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公示及批准:获奖名单由评奖委员会在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网站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评奖委员会将批准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网站发布获奖公告。

5.颁奖: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举行颁奖典礼,为获奖者颁发证书与奖金,并同期举行学术论坛。

五、参评材料

1.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DOC格式和PDF格式)

2.参评成果(PDF格式);

3.作者个人简历及近期代表性研究成果(PDF格式);

4.能证明作品学术或社会影响力的材料(PDF格式)

5.如成果出版时申报作者不具备正高级职称,须附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PDF格式)。

六、其他要求

1.本次申报由苏州大学统一组织报送。

2.申报者请于2026年5月25日17: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bczhou@suda.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申报者姓名+参评第十一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不需要提交纸质资料。

3.未尽事宜,请联系:

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周泊辰65226885,张婷婷65227842。

第十一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黄老师(027)87542253hustjy506@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