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133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响“江南文化”品牌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江南文化研究,总结提炼江南文化的精神标识和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聚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特别是江南文化研究的资源,现组织开展苏州大学“江南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报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围绕“江南文化研究”专题,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研究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在选题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2.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每个申报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不得以已出版或已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

三、项目管理

1.项目立项:申报项目经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2.研究周期:一年(以立项通知书为准)。

3.成果形式:课题最终成果为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完成的至少1篇一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4.项目类别及资助方式:项目采取后资助方式,人文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成果进行评审,确定重点、一般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名单,并对重点和一般项目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经费资助。

获得资助的课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研究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市厅级及以上单位采纳或刊发,或得到市厅级及以上单位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论文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

四、报送要求

请申报人填写《苏州大学2021年“江南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于412日前将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报送至本部子实堂2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xmb@suda.edu.cn

未尽事宜,可联系人文社科处项目办,周琼,65227391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2021年“江南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docx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