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631

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通知(苏高教会〔202614号)精神,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参评成果范围:限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的成果,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成果内容在学科归属上应隶属于“高等教育学”,属于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不予受理

高等教育学研究领域的界定,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教育学领域研究的划分,以高等教育为核心,可同时涵盖与高等教育研究相关的其他教育类范畴:A.教育基本理论 B.教育心理 C.教育信息技术 D.比较教育 E.德育 F.教育政策与领导 G.教育发展战略 H.基础教育 I.高等教育 J.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 K.教育经济 L.体育卫生美育 M.民族教育 N.国防军事教育O.教育史 P.课程与教学 Q.学前与特殊教育 R.教师教育 S.教育评价 T.工程教育与科学教育。

2.参评成果形式:参评成果为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和著作

1)文章是指公开发表于报纸、杂志、内参等载体、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的成果,侧重于短篇学术性或观点性文字(新闻报道、活动宣传性质的不在申报之列)。

2)论文是指在国内外期刊或论文集上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

3)著作是指有国标书号,由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并公开发行的出版物。著作形式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等。

3.参评成果时限:202511日至20251231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

著作类成果以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报纸文章,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

4.参评成果要求:

1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论文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围绕同一研究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仅可单独申报,不按系列论文处理。

2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3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放弃统一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5以外文公开出版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附有中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需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的证明材料。

6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

5.申报者要求:

1成果的申报者限1,隶属于成果署名的作者范畴;署名人原则上以著作版权页、论文目录页和首页为准,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如申报成果获奖,署名人以实际署名顺序出现在获奖证书上。

2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可另增一项。

3)与我省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士,其申报成果署名为我省单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省社科联评奖办书面申请,由他人协助申报。港澳台和外国籍兼职人员不能申报。

4)人事关系在某所高校或单位,但同时又在其他高校或单位兼职的,只能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6.凡申报的成果,均由单位集体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7.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或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往届已申报参评的成果(已参评成果且未获奖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报参评。往届已申报的连续出版物、获过本奖后新出版的年度版本的成果不予申报)。

4)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

5)已在全国和省级获奖的成果。

6)涉密成果。

二、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总获奖比例参照上一年度情况,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量的40%

2.奖励办法:所有奖项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3000元,一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1500元。

三、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1请注意表格中的排版要求。

2.参评成果原件1原件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具体要求如下:论文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封底等;著作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等;文章需包括报纸名称、发表日期、版面号等。

3.有关证明材料1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4.《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其他要求

1.本次申报由苏州大学统一组织报送。评选办法参考附件3、申报答疑参考附件4

2.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成果电子版、证明材料、《汇总表》)请于202668日(周一)下班前,发送至bczhou@suda.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人姓名。

3.纸质版材料(包括《申报表》1份、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1份,分开装订)请于202668日(周一)下班前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本部博习楼111),学校统一用印

4.未尽事宜,请联系: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电话:025-83302566

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周泊辰0512-65226885,张婷婷0512-65227842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附件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pdf

附件4: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答疑.pdf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