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6〕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新型智库建设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为推动市新型智库更好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即日起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方向,主动对接相关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针对实际工作亟需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共同研究确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应准确、严谨、规范、简洁),全程与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完成项目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为市新型智库研究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并对所申报课题领域有一定的积累,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2.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苏州市社科基金智库专项类项目。同一人同年度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苏州市社科基金智库专项类项目。

3.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申报,凡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市社科基金立项以及申请其他单位项目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重复申报。如发现上述情况,取消立项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4.课题申报人主持国家、省、市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限制期内,或三年内承担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被鉴定为“不合格”“延期结项”的,或有其他科研诚信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予受理。

5.鼓励与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联合组建研究团队,鼓励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鼓励在相关领域具有扎实研究基础的专家学者申报,鼓励35周岁以下青年学者担任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

6.各单位须负责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支持并承诺信誉保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7.课题研究应优化研究方法,要与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注重实证调查,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通过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准确掌握翔实数据和基本情况,综合运用科学分析工具和研究方法,并加强城市间对比分析研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立项及资助标准

    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共设置三个类别,分别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采取先立项后资助方式,根据立项项目成果评审情况,对确定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经费资助。

    四、项目成果及结项要求

1.项目研究成果为1份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和1份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结项须附相关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应用成效证明。

2.项目应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研究,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3.鼓励各项目在经过相关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和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同意后,通过各级各类内参、期刊、媒体等渠道进行转化,须在醒目位置注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产生重要社会效果的,在结项评定等级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4.课题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截止后,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将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并在苏州社会科学网公布立项结果。

2.申报课题前应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按规范如实填写申报表和课题研究大纲。课题组成员均须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

3.拟申报老师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附件1,其中表“四、党政部门、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意见”必须由合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课题研究大纲(附件2)各一式两份报送至博习楼11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注明“智库专项类课题申报”发送至人文社科处社会服务办邮箱:sutt@suda.edu.cn。

联系人:周琼;联系电话:65227391。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智库专项类)申报表.doc

    附件2:课题研究大纲.doc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