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于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美国兴起,其形式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医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医学院的学生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疾病。法学的实践性同样很强,为此,法学教育引入了医学教学方法,引用了“诊所”的称号,产生了“法律诊所”这一法学领域特有的名称。
2006年5月,王健法学院从事劳动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沈同仙老师受邀赴美进行访问交流,期间访问了美国非政府组织国际劳工权利基金会(International Labor Right Forum简称ILRF)。沈同仙老师除向该基金会全面介绍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所处的地理位置、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果外,还表达了通过开设劳动法诊所教学课程而进行对法学案例教学模式探索的意愿。其后,该基金会曾多次派人来我国考察高等法律院校劳动法学的教学情况,以确定经费支持的院校。经过两年多的磋商和交流,最终,国际劳工权利基金会选择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作为经费支助院校。2008年6月22日,王健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玉鸿教授代表王健法学院与代表美国国际劳工权利基金会的Brian先生在苏州饭店正式签订“劳动法诊所教学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美国国际劳工权利基金会在今年7月底将100万元人民币汇入苏州大学账户,用以支撑“劳动法律诊所”这一教学改革和创新项目的两年经费运行。
2008年11月13日下午,“劳动法律诊所教学项目”启动仪式在王健法学院大会议室隆重举行。启动仪式由项目负责人沈同仙老师主持,应邀出席仪式的领导有苏州大学副校长兼王健法学院院长殷爱荪教授,苏州大学副校长田晓明教授,王健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玉鸿教授、副院长胡亚球教授、副院长黄学贤教授、副书记黄涧秋副教授;应邀出席仪式的嘉宾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晓君女士,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高慧琴女士,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菊娥女士,苏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副处长胡敏女士。另外,协助项目开展的相关专业老师以及经济法专业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王健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玉鸿教授从三个方面向与会者阐述了“劳动法律诊所教学项目”的意义。随后苏州大学副校长田晓明教授代表学校致词,表达了校领导对“劳动法律诊所教学项目”的高度肯定,指出劳动法律诊所教学项目的启动使我校步入了全国最先进行法律诊所教学探索的院校行列。相关实务部门的嘉宾也一一致词,恭贺劳动法律诊所顺利启动,并表示将在各部门领域大力支持劳动法律诊所教学活动的开展。最后,苏州大学副校长兼王健法学院院长殷爱荪教授发表讲话。殷校长指出,我国劳动法律目前的整体现状,师资和教材都普遍偏弱,本次诊所教学从宏观上来说有利于我国劳动法律教学的进步和发展,期望有关老师、学生、以及实务部门组成一个团队共同努力创造诊所教育的佳绩,在全院乃至全校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相信随着劳动法律诊所教学项目的开展,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一定会在案例教学这一全新教学模式的探索上取得长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