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华社发布了2009年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114个被测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呈明显上升趋势,在公布的公共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名单中,省会、副省级城市有15个,地级城市有35个,苏州名列其中,这与我校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的积极努力是分不开的。
自2008年苏州荣膺 “全国文明城市”后,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管理机制、督查考核机制,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为配合政府工作的展开,在苏州市文明办委托下,我校组建了专司开展苏州社会公共文明调查、测评、研究等相关工作的校级研究机构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挂靠在党委宣传部。研究所对外同时保留苏州市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的名称,实行由苏州大学主管、所长负责、苏州市文明办重点支持的共建方式。研究所下设办公室、若干课题组和调查分队。
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成立以来即在市文明办和学校的领导下迅速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
一是迅速组建了调查分队,配合市文明办开展了苏州市社会公共文明指数第二次、第三次测评工作,独立完成了苏州市社会公共文明指数第四次测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苏州市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初步形成,为苏州接受中央文明办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名列公共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正组织专家学者会同市文明办修订《苏州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试行)》,研究制订《苏州市“全国文明城市示范城区”测评标准》,力争在明年初正式颁布施行,修订后的《苏州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将成为2010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重要依据,而《苏州市“全国文明城市示范城区”测评标准》的研究制订也将为文明城市示范城区建设提供指导文本,从而进一步促进文明城市创建的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
三是组织人员起草了《市民公共文明礼仪知识简明手册》之漫画的说明文字,得到了市文明办领导的肯定与好评,并随着70万份手册的发放进入了市区每家每户,市文明办及部分区文明办还以此为蓝本制订了公益广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还提出了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公益广告用语20条。
四是构建了积极参与市文明办常规工作的机制,先后组织人员参与了有关工作会议,并派两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对申报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考评工作;
五是研究制定了《苏州市公共文明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操作手册》,制定了《苏州大学社会公共文明研究所工作职责条例》等8项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文明所在苏州产生了较为良好的社会影响,并得到了市文明办领导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