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要把苏州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开放创新的先行区、城乡一体的示范区,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这一战略目标的确立,对于苏州在国际金融后危机时代背景下,加快转型升级,抢占发展先机,实现“第二个率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共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同志12月2日来我校调研时提出,“希望在苏高校不断增强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发挥各种科研机构的作用,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为‘三区三城’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为切实贯彻落实上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人才齐全的思想库优势,我校组织专家学者围绕“‘三区三城’战略目标与苏州特色转型升级”进行了研讨,形成了阶段性的理论成果。2010年1月9日出版的《苏州日报》以“
我们也期待着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贴近苏州改革发展实际,聚焦现实问题和需求,不断推出更多更好的理论文章,为苏州实现“第二个率先”提供前瞻性和指导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有机结合的智力支撑和理论服务。
“三区三城”与当代中国发展理念
“三区三城”这一新的发展目标,是苏州市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代中国发展理念在苏州的阐释和注解,符合实践选择和历史必然。
新时期以来,我们党汲取人类已有发展理念的积极因素,根据自身发展经验不断加以理论创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新发展理念,并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将当代中国发展理念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苏州改革开放30年来的历史,也是一部坚持以正确的发展理念来推动区域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发展理念的科学认识的历史。通过紧紧抓住农村改革、浦东开发和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机遇,苏州形成并弘扬了“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三大法宝,迈出了“农转工”、“内转外”、“量转质”的重要跨越,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苏州特点的发展道路。
当前,苏州的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一个新的上升期,中央和省委对苏州发展寄予厚望,明确要求苏州要争当全省“两个率先”的先行军、全国率先发展的排头兵。但我们也看到,在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创新能力等方面,与国内外发达城市相比,苏州仍存在着相当差距。对苏州来说,在新的转型期要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就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这一当代中国发展理念为指引,推进苏州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发展理念、目标定位、战略选择上,不囿于过去一时一地的经验,不停留在发展的单一阶段,不局限于原有的发展模式,而是以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实践勇气来积极破解瓶颈约束,在发展方式的转变上先行先试,丰富发展的新内涵,实现“好”与“快”的辩证统一,为全省乃至全国做出探索和示范。
2009年8月,苏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要把苏州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开放创新的先行区、城乡一体的示范区,成为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即将“三区三城”作为苏州未来相当一段时期的发展总目标。这一新的发展战略目标的提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是苏州市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代中国发展理念在苏州的具体阐释和注解,符合实践选择和历史必然。
科学发展观指出,发展是包括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人的发展在内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过程,是整体性、系统性的发展。只有正确地把握结构、过程这两个发展的主要维度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发展的逻辑与要素、发展的机遇与条件、发展的困境与障碍、发展的可能与路径等才能逐渐从模糊走向清晰。“三区三城”的战略目标准确研判了苏州未来一个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等加速发展的规律和阶段性特征,体现了三个“更加注重”的特点:一是更加注重了苏州的特色发展。通过培育个性特色来发挥比较优势,正确协调借鉴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关系,使区域优势转化为核心竞争力;二是更加注重了转型升级,要素集聚。借助发展要素向高端产业的汇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质量的全面提升,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向纵深推进汇聚了强大动力;三是更加注重了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保障体系,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城市文明向乡村覆盖,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繁荣。
“三区三城”建设目标从促进苏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方面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全面发展,推动苏州改革、发展、稳定、创新的协调发展,对苏州区域科学发展的内容作了科学完整的概括和论述。“三区三城”的建设目标,充分体现了一个发挥自身优势、破解体制障碍的过程,体现了一个追求有效开放、后劲持续的过程,体现了一个实现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过程,真正蕴含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这一当代中国发展理念的内核与要求,丰富了区域科学发展理念的内涵和实现路径,必将有力地指导和推动苏州沿着科学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路径不断前行。
我们相信,只要始终站在改革创新的前沿,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努力增创区域整体竞争力的新优势,苏州“三区三城”建设就一定能够早日取得丰硕的成果。
从社会文明视角推进“三区三城”建设
方世南
苏州构建“三区三城”突出了社会文明建设任务。在“第二个率先”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就必须将苏州的“三区三城”建设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加强社会文明建设。
苏州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担当着社会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社会文明指的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文明进化状态,是通过社会建设达到社会和谐所取得的文明进度的成果。恩格斯说:“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一种社会品质”,也就是说文明是人类生产实践的产物,它受社会形态制约而具有社会性。文明首先是实践的事情,是人类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长期艰苦的劳动创造的结果。文明的产生于发展都根植与人们现实的物质实践活动之中。
苏州建设“三区三城”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大力推进物质文明建设。随着物质生产实践的发展,在物质生活基础上有发展出精神生活领域,有了精神文化的创造活动,即人们改造自身主观世界的活动,于是产生精神文明。苏州的社会发展还需要政治文明。政治文明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况和政治发展取得的成果,主要包括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观念文明两个层面的内容。需要苏州各级党委和政府提高执政能力和行政能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政治观念层面,主要表现为政治价值观、政治信念和政治情感的更新变化。如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正义、共和、法治等思想观念的形成、普及和发展,以及人们政治参与意识的普遍增强等等。由于科学技术的突发猛进,社会生产力大幅度提高,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在运用强大的技术力量不断地想大自然索取财富的同时,却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使自身的发展陷入了困境。这样,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促使实践的另一种形式——生态文明形成。人们在物质生产基础上还形成了处理人们之间社会关系,调整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即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随着两种人的转变——经纪人、单位人向社区人和社会人的转变;两大领域的划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两大任务的突出——苏州社会文明建设空前突出,社会文明建设的任务空前繁多。
苏州建设社会文明有助于推动社会和谐。没有人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党的一切事业无从谈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以传统工农阶层为基础,并继续发挥他们的主导建设力量的同时尤其需要关注中国社会的新阶层发展,并加强和引导他们投入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来。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执政党尽可能的使建设成果能被社会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改革初期,文明主要是要解决社会缺乏活力和效率的问题,所以党在当时的主要历史任务就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来放松社会管制,增强社会活力,增加社会财富。这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合法性基础。而如今,文明一方面需要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经济。但同时要面对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拉大和分配不公的突出问题,因而需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市民参与能力的拓展与市民“宜居”素养
李兰芬
拓展市民参与能力,改善市民的生活习性和行为方式作为影响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变量,将构成衡量一个城市宜居程度的一个重要尺度。
幸福生活既是宜居城市最基本的价值品性,亦是市民参与最佳宜居城市建设的目的价值和动力源泉。“人们为了生活,聚居于城市,人们为了生活得更好,居留于城市。”(亚里士多德)在世界经济拐点的关键期,苏州市委提出“最佳宜居城市”理念长生的一个重大价值效应,在于激发市民反思和研究一系列具有“人的解放”意义问题,引领广大市民不断超越低级需要,健步走向“意义生活”,提升人得“意义世界”,创造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笔者认为,让苏州市民过上幸福生活将构成“三区三城”发展蓝图中最华丽的城市景观。
最佳宜居城市的建设在本质上是民众的事业,只有市民的积极参与,才能建设真正的适宜人居住的城市。参与性或曰公共性构成宜居城市最具活力的城市品质,它是实现宜居城市“安全性、健康性、便利性、舒适性、可持续性”的支持性的公共精神;也是将苏州建成“三区三城”的保障性的行动力量。宜居城市要有活动和庆典将市民聚集起来,每个市民都以普通人的身份参与其中;公共空间能够作为相互学习的地方,每个市民都能成为别人的师长和楷模;市民意见得到尊重,市民能够参与到城市发展的过程中。
经过市场经济洗礼的现代城市市民,已经不仅是公共选举的平等“投票者”,也不仅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消费者”,更不是政府立场的反对者,而是已经从政府服务被动的消费者变成了创造宜居城市特定性格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活动者。市民参与是对作为城市主人的市民权利的尊重。市民参与是避免最佳宜居城市建设走向“动员式”或“运动式”的形象工程,以获取最佳宜居城市建设动力机制的合法性。参与是每个市民生活于“宜居城市”中必须持有的美德,是维系市民共同生活的精神依托。正式透过公民参与的实践活动,人们经由共同解决问题、协商、对话、化解冲突、容忍差异、相互尊重的过程,不断求同存异,获得和创造最佳宜居城市的价值目标和信仰准则。然而,在实践操作层面,这种行为边界、责任担当和协同关系常常以错位、缺位和不到位的胶着状态存在着。
市民大众是宜居城市建设的主体,但市民大众能否成为宜居城市建设的推动着和担当者,取决于市民能否实现其自身参与能力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推,拓展市民参与能力,理应成为基层政府在宜居城市建设中的公共服务供给的趋势和责任。旨在让市民有能力、有机会、有渠道去影响和参加到那些影响他们生活的决策和行为中去;对政府公共机构来说,参与就是所有市民的意见得到倾听和考虑,并最终在公开和透明的方式中达成决议。市民参与作为一种制度化的民主制度,强调的是决策者与受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共同遵循“公开、互动、包容性、尊重民意”等基本原则实行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善治活动。因此,必须完善市民参与机制、优化市民参与形式。
城市特色的转型升级与城市可持续繁荣
陈忠
“三区三城”是经济全球化与快速城市化这个大背景下,苏州人民对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具体实践与重要探索。厘清城市特色的具体内涵,推动苏城特色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特色是一个城市的生命线,是一个城市存在、发展、持续繁荣的根本。在《全球城市史》的作者乔尔·科特金看来,“有三个因素决定了这些城市的全面健康发展,即:地点的神圣;提供安全和规划的能力;商业的激励作用。在这些因素共同存在的地方,城市文化就兴盛;反之,在这些因素式微的地方,城市就会淡出,最后被历史所抛弃。”一个城市能否可持续繁荣,决定于这个城市能否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方面全面发展,能否成为意义城市、安全城市、经济城市、生态城市的综合体。
所谓城市特色,也就是一个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上的综合比较优势。从外延看,独特的自然条件与城市布局、建筑样态;一、二、三产的具体样态、结构比重等;社会的法制化程度,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有序化程度;人们在物质生活上的水平高低、公平程度,精神生活上的充实程度。城市特色也就是以上特色元素的系统整合,城市特色的形成、建构、保持一项综合工程、系统成功。在城市竞争日益激烈的格局下,要保持城市优势,实现城市的可持续繁荣,需要自觉进行城市特色的综合转型与系统升级。
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十七大”对我国城市化目标与方向的科学定位。中国人口、土地、资源关系的矛盾特殊性,中国历史传统与现实发展阶段的矛盾特殊性,以及中国发展所面临的国际语境的矛盾特殊性,都决定了中国城镇化道理的矛盾独特性,决定了中国只能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从方向看,苏州以“三区三城”为目标,把“三城”即“以现代经济为特征的高端产业城市、生态环境优美的最佳宜居城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游城市”整合起来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对全面理解特色城市的内涵,具体确认中国特色城镇的具体内涵,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从手段与路径看,走中国特色城镇道路的提出,其重要内涵是希望中国在城市化过程中克服、避免西方城市化过程的诸多“城市病”。苏州“三区三城”理念中的“三区”意识,“科学发展的样板区、开放创新的先行区、城乡一体的示范区”,无疑贯穿、体现着“全省发展与苏州发展相统一、全国繁荣与苏州繁荣相统一”的大局全局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这对全面、深刻地把握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建构路径、手段原则,具有重要基础意义、示范意义。
“三区三城”的核心目标,是把苏州建设成为一个具有鲜明特色、充满活力的城市,一个具有综合优势、比较优势的城市,一个可以持续发展、持续繁荣的城市。自觉推动苏州城市特色的综合转型与系统升级,是对“三区三城”的具体贯彻与落实。
推动苏城特色的转型升级,需要正确处理经济转型与城市特色综合转型的关系;需要正确处理历史特色与现代特色、姑苏老故事与苏州新故事的关系,以打造传统与现在高度融合、面向未来的、具有引领性的新的特色城市;尤其需要正确处理应对现实危机与形成提高综合优势、形成文化特色的关系。
吸引金融机构入驻及相关政策研究
贝政新
经济发展与金融体系的发展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的。金融体系是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有机整体。尤其在社会经济的转型期,高效率的金融体系可以通过融资效率的提升促使经济结构合理化。
2008年5月苏州市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积极实施金融带动战略,大力推进金融强市建设,努力将苏州打造成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互补的功能性金融中心。为了加快推进苏州的功能性金融中心的建设,必须从政策支持方面给与尽快地、全面的落实。
根据苏州市关于促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市发改委设立专门机构,承担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市(县)、区还可参照市里模式,设立相应机构。笔者认为,事前避免出现当年苏州乡镇企业“小而散”,引进外资企业的内部过度竞争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应在苏州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发改委的专门机构统一规划,具体运作,建议:①在工业园区与昆山市现有的以IT研发为核心的科技园区设立金融服务外包区,以发挥现有科技园区IT研发力量优势,形成现代服务业的专业集聚效应。②在昆山市花桥国际服务商务区设立金融机构后台服务部门的专属区域,以实现苏州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互补功能。③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及前台营运部门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类似北京金融街的专属区域。
通过全国各拟建金融中心的主要城市关于引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相关支持政策的比较,不难发现苏州的支持力度与支持范围相对较小,主要原因在于苏州的行政层次及相应的权限所限,在引进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上的余地太小。笔者认为,苏州市作为地级市的现状近期不可能会有根本的变动,因此应当充分利用中新合作开发建设的工业园区的特殊地位,争取权限上的突破,最近工业园区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的规模为100亿的中新创投基金就是一例成功的范例。利用工业园区特殊地位争取权限上的突破主要包括:①税收体制。如果工业园区能争取到计划单列城市的税收体制,那么苏州在引进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方面会有较大的空间。②功能性政策[1]。打造金融中心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如果工业园区能争取到上海浦东新区在第三产业独享的功能性开放政策,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混业经营试点等中央政策的支持,那么苏州在引进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就会占据一定的优势。这也是笔者认为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及前台营运部门应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的核心依据所在。
从苏州市现有的引进金融机构与金融人才的相关支持政策分析,不难发现苏州的相关支持政策所涉及的范围为我国现行金融管理体系范围,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而最有可能在引进上突破的担保公司,创投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类金融机构则排除在外。笔者认为,苏州在引进金融机构与金融人才的相关支持政策方面应在金融机构范围上有所拓展,具体政策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①明确具有金融功能的担保公司,创投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类金融机构享有与银行、保险、证券等正式金融机构同等的政策支持及力度。②明确金融服务外包企业,金融研发机构在享有苏州现有的服务外包、研发基地等各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根据金融服务外包,金融研发机构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支持力度。③明确金融机构的后台服务部门在享有苏州现有的现代服务业的各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支持力度。
苏州发展金融服务业旨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区域产业结构水平。从现有的引进金融机构与金融人才的相关支持政策分析,主要侧重于在引进金融机构的数量与实收资本上。笔者认为,苏州发展金融服务业宗旨明确,而要实现这一宗旨的关键不仅在引进金融机构的数量及其实收资本,更在于现有金融机构与引进金融机构在苏州的实际投入量与运行效果。因此,在现有的支持政策方面应增加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在苏州的贷款增加额,信托在苏州的集合信托规模增加额,保险公司在苏州的投资增加额,担保公司在苏州的担保增加额,创投公司及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在苏州的投资增加额等,即现有金融机构与引进金融机构在苏州的实际投入量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