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18日,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弱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学术研讨会在我校王健法学院召开。此次研讨会由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主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和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等省内十余所高校、科研机构与法律实务部门的120余名领导、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教授,我校副校长殷爱荪教授,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王健法学院院长、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玉鸿教授,以及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南京大学法学院赵娟教授参加开幕式并先后致辞。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室主任顾虎明,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研究会顾问、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林仁栋先生也出席了会议。

围绕“弱者权益的法律保护”这一主题,我校王健法学院周永坤教授、扬州大学法学院蔡宝刚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河海大学法学院徐军教授、江苏大学文法学院刘同君教授、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刘小冰教授分别作了大会主题报告,并与在座师生就弱者权益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简短而又热烈的交流。
在第二阶段的分组报告中,江苏省法理学界和宪法学界的老一辈学者、中青年学者、法理学与宪法学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以及政法工作者先后作了精彩的报告。此次会议还专门开设了“学术新秀专场”,来自南京大学法学院、扬州大学法学院和我校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们,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围绕“无理信仰”、“乞讨权”、“留守儿童权利”、“精神病嫌疑患者权利”、“弱者识别问题”、“弱者法律地位”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
通过此次会议,江苏省法理学与宪法学的专家、学者们通过广泛而热烈的讨论,对于弱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方面的多个领域进行了有深度的分析与探讨,达成了广泛的学术共识。会议的召开加深了彼此之间的友谊,促成各兄弟院校的进一步友好合作和学术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