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为配合各学院“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申报,现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全文提供给大家(见附件)。另外,各学院组织申报整合学术资源中过程中,如需相关资料,请列出清单由科研秘书与我处联系,我们将随时做好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7507029、67507027
附件: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
人文社科处
200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