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年会主要围绕刑事法治与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司法实务重大热点案件研究、新刑诉法与刑法的协调机制研究、群体性事件与刑事政策四个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与会者指出,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现代化,而刑事法治的现代化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刑事法治在整个法治江苏建设中处于最重要的核心地位。江苏在刑事法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也亟待解决,对近年来我国司法实务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热点案件,如非法集资案件、危险驾驶案件、食品安全案件等应给予充分关注,需要进一步开展理论上的深入研究和实务上的正确适用。2012年适逢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改,因此本次年会重点就新刑诉法与刑法的协调机制展开了讨论,尤其是“保障人权”写进刑事诉讼法之后,如何采取具体措施和制度来保障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实现,就需要新刑诉法和刑法在遵循刑事法治的总体要求下保持协调和一致。此外,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专家学者们认为需要刑法作出积极的回应,需要刑事政策的理性指导,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具体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
| (王健法学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