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法学会发布了《关于表彰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作者和组织单位的决定》,全国17位作者分获一、二、三等奖。我校王健法学院章志远教授的《开放合作型行政审判模式之建构》、钱叶六教授的《参与自杀的可罚性研究》分获二等奖和三等奖,占获奖总数近八分之一,获奖数列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同时也为江苏省法学界在本次评选中唯一获得的两个奖项。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是中国法学会为了鼓励、引导我国青年法学工作者积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与传播而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评选活动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工作者在前一年正式出版和发表的作品,强调中国问题和理论联系实践。评选标准较高,评选程序严格。首届评选共有332件作品参评,但正式获奖作品仅17件,获奖率只有5%。
本次佳绩的取得体现了学院青年法学教师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良好的学术影响力。近年来,在学校科研政策的积极引导和人事部门的关心帮助下,王健法学院引进了一批学有所长、富有潜力的青年教师,他们已在成果、项目、奖项等方面脱颖而出,从而为法学学科奠定了可持续的发展基础。
(王健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