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我校合作共建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在王健法学院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范明志,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韩德强,我校副校长田晓明,校研究生院、人事处、人文社科院等部门的相关领导,苏州市环保局、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姑苏区、昆山市等基层司法机关从事环境司法工作的检察官、法官代表出席基地成立仪式。仪式由王健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亚球主持。
田晓明在简要回顾我校的办学历史后指出,法学教育在苏大办学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当前学校文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王健法学院的科学研究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进步。最高人民法院与我校合作建立研究基地是对我校法学研究整体水平的信任,也使王健法学院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校将积极支持“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的共建工作,把与国家最高司法机关的合作机制化,以优秀的研究成果服务国家法治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
范明志在讲话中指出,苏州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法学教育历史的名校,作为“南东吴”的主要继承者,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在国内法学界、法律界具有重要影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理论智库与研究机构,非常愿意与苏州大学这样具有优秀法学院的高校进行合作。他希望,通过“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的合作共建,能够及时产出一批优质的应用研究成果,加强高校智力资源向司法机关的转化,服务我国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田晓明与范明志共同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揭牌。
范明志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向我校胡玉鸿教授、朱谦教授颁发了兼职研究员聘书。田晓明代表我校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孙佑海研究员、韩德强研究员颁发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兼职教授聘书。
基地成立仪式结束后,范明志与韩德强分别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当前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我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最新进展》的学术报告。 据悉,本次在我校成立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6月份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在华东地区与高校合作共建的首家研究基地。“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将按照双方共建的模式,通过人员互聘、合作研究等方式,在课题研究、人才培养、法官培训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助力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
| (王健法学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