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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遴选部分优秀年度研究(发展)报告进行重点资助的通知
时间: 2009-06-03 浏览次数:
951
各有关院系、直属单位:
近年来,许多高校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持续研究,编写出版了一批年度研究(发展)报告,对推动学科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为鼓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更大的热情开展应用研究,推进成果转化,更好地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
教育部社科司拟遴选部分优秀年度研究(发展)报告进行重点资助
,帮助其进一步提升质量,发挥作用,扩大影响。现对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研究(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摸底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名称统一,整体风格一致,为连续性年度出版物。
2.编撰队伍相对稳定。
3.内容客观、数据准确、论述严谨,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学术性和应用价值。
二、提供8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简要说明《报告》的理论、应用价值及其社会反响。
三、填写《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研究(发展)报告登记表》(详见附件)。
四、提供一套完整的研究(发展)报告。
五、以上材料请于2009年6月22日前由科研秘书交成果与综合科收。
以上如有疑义,请与成果与综合科联系,电话:675(07029)。
附件: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类年度研究(发展)报告登记表》
人文社科处
200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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