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64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进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民族地区各项工作主线,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铸牢主线。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两个结合”,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做到政治方向正确、学术立场鲜明、服务国家大局,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紧紧围绕当前民族工作领域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研究,以国家战略需求和民族工作实际需要为牵引,把准研究方向,突出研究重点,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和决策参考。

三是坚持服务实践。要立足新时代民族工作实际,鼓励深入民族工作一线地区开展调研,通过全面细致的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相统一,切实提升研究成果的学理性和实效性。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将根据申报总数和立项数量等具体情况而定。

、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申报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研究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鼓励青年学者(45周岁及以下)申报;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依托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港澳台侨同胞或外国国籍科研人员可申请课题,但须具备下列条件:(1)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时间在9个月以上;(2)确保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2.申报内容。申报人须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附件2)。关于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3)。申报时可使用指南中列举的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内容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或实践对策性、应用性,且已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课题的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将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3.申报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成果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2)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有关联的,须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不得使用已出版或已立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五、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人可依据《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6年度课题指南课题》(附件3)列举的选题或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同时填写《申请表》(附件1)《活页》(附件2)中所有要求填报的信息。电子稿(WORD版)发送至邮箱pjsu@suda.edu.cn,请在邮件题目中注明“姓名+2026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名称”字样。申请书、活页双面印制装订后签字(一式一份),于6月25日前提交至博习楼111办公室。

项目主管单位联系人:国家民委办公厅,010-66508139。

人文社会科学处申报联系人:苏培君,15055199797;邮箱:pjsu@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doc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6年度课题指南.doc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