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直属单位: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0年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和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提名奖20项,不设奖金。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 时间范围 
  1998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届、第二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 
  2. 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申报办法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0年5月24日前将本单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成果与综合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申请书、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至yechen@suda.edu.cn
  以上如有疑义,请与成果与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为675(07029)。
  

   附件: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doc 83 (KB)
   附件: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xls 14 (KB)
   附件: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doc 41 (KB)
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