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0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通知,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苏州市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系统申报时间为:20205209:0061017:00

二、申报范围

1.我校作者,在201811日~20191231期间发表(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

1)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和普及成果;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2)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须附有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内部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2.申报参评成果为中文。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其中,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

3.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2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4.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即在《申报表》最后一栏内容“申报人声明”处签名)。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申报作品经认定属于剽窃他人成果的,取消获奖资格。

5. 再版的成果须有30%以上的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单本著作申报参评,也可以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执行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计算。

7.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8.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9. 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须附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

10. 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且须附关于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11. 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自然科学技术普及读物不在申报评奖范围内。

12. 已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三、申报成果分类

1.申报参评成果出于评审需要分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决策咨询类等九个类别,申报人根据成果内容,对照成果分类,自行确认所属类别。

2. 所有翻译类成果、艺术学成果一律选择语言文学类申报参评。

3.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类申报参评。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材料

1. 苏州市社科评奖采用全省统一的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须首先完成网上申报:

申报者点击“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台”(http://61.155.238.20/sk/web_root/cities.html)直接申报(进入网站后,在全省地图上选择苏州市进入申报系统);苏州地区登录密码为:7792E865。请按提示逐项准确、完整填写。在网上申报时,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申报表》,请申报者自行保存,并自行打印出纸质稿(申报人工作单位意见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统一填写并盖章)。《申报表》电子版通过学院统一发送或直接发送至czguo@suda.edn.cn

2.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者须交以下纸质材料(1)《申报表》一式2份;

2)成果原件1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国际期刊论文提供原文和中文译文,其中,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

复印件1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国际期刊论文提供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

著作可提供原件2份。中文期刊论文如无法提供原件,也可提交复印件2份,但复印件需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与原件内容一致(二级单位通过邮件等联系方式告知确认结果即可),最后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盖章证明。

3)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应用、证明材料2份。

4)如所报成果署名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提供成果所有作者(完成人)的知情同意函(可参考附件2)纸质版1份;

5)《苏州大学报奖成果政治方向和材料真实性审查意见》(详见附件3)纸质版1份。如所报成果与正在申报的江苏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所报成果一致,则无需再次提供《审查意见》纸质版。

3.材料装订建议:《申报表》需分开装订,成果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可以分开装订,也可一并装订。知情同意函和审查意见,按要求提供一份,无需装订,单独放置,与申报材料一并上交。

 

请各学院统一做好申报动员、组织、审核、推荐工作。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校本部子实堂207室);《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 czguo@suda.edu.cn 。纸质材料报送截至615日(周一)17前。

未尽事宜,欢迎致电联系。联系人:郭才正,联系电话:65227842


附件1:(样表,与省奖表格一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x

附件2:成果作者知情同意函.docx

附件3:苏州大学报奖成果政治方向和材料真实性审查意见.docx

附件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苏府办〔2020〕13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