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下半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将于11月中旬进行会议评审,拟参加本次评审的请于108前将申请材料(1份申请书连同5套申报成果、1份包括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报送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逾期将转入明年上半年评审。

2、下列情况不得申报: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自选译著;成果完成不足80%;博士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且未作较大修改;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成果;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者;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等。

3、后期资助项目不再受理学术译著申报。其他申报条件及要求请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471/219483/index.html)的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8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