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苏教社政〔2006〕4号)的规定,江苏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等级和数额
    本届评奖的数额为3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者资格:申报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苏州大学;申报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是在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和研究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申报成果的期限
    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2.多卷本著作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由主编作整体申报,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作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三)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已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材料;
    3.不能提交实际应用价值证明的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同意提出申请的成果;
    5.文学艺术类作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江苏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5份及其电子版。
    2.《江苏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情况一览表》打印稿及电子版各一份。
    3.申报成果
    (1)著作类成果一式3份(套),在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学科。
    (2)论文类成果一式5份(至少一份原件),用燕尾夹夹于每份评审书之后。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3)研究咨询报告类摘要一式5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附在申报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在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学科。成果须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4)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5份统一装订于每份申报表之后。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人登陆“教育厅网站” (http://www.ec.js.edu.cn/)或学校人文社科院主页,下载并按填表要求填写《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由各学院组织填写《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2、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每个文科院系各限报10项。请各申报单位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序,《申报一览表》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后交与人文社科院,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申报。
    3、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8月29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审核汇总后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sdskc@suda.edu.cn(以“学院+教育厅成果奖”为邮件题名),所有纸质材料统一交至人文社会科学院成果推广办公室,人文社科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请者是否获奖,申报成果一律不再退还。
    未尽事宜,请致电:65228625

   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34 (KB)
   附件:江苏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 44 (KB)
   附件:江苏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xls 27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