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结项的范围及要求
    年度检查范围: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
    结项范围:2007年至2010年间所有立项项目。
    2007年及以前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任何项目。
   
    二、项目年度检查、结项的要求及程序
    (一)中期检查程序
    2011年省教育厅立项的高校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2,同时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1
    (二)项目结项程序
    结项成果要求: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的须有5篇以上该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中项目主持人不少于3篇),以著作形式结项的著作必须正式出版。所有成果必须有标注。满足以上要求的项目不用再填写专家鉴定表。
    结项程序: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3,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一式2
    此次应办理正常结项而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2008年立项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
    请有关单位于12月21日前,统一将以上中期检查、结项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交至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子实堂207室),并将《中期检查表》及 《项目终结报告书》的电子版以“姓名+教育厅中检(或结项)”为文件名发送至sdskc@suda.edu.cn

    未尽事宜可致省教育厅网站查询,或致电65226719。

 


   附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30 (KB)
   附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xls 36 (KB)
   附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64 (KB)
   附件: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xls 3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