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拟申报者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按要求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现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并于5月20将《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以及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报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将申请书的电子文本发送以“姓名+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至sdskc@suda.edu.cn。
    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每学院限报0-1项,请各学院于4月28前将拟申报名单报至:sdskc@suda.edu.cn。

    未尽事宜,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询,或致电人文社科院项目管理办公室:65227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