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及要求
   年度检查范围:2012年批准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年度检查内容:了解各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正确标注情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二、结项范围及要求
  结项范围:2011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暂不能办理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凡2008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目,此次仍达不到结项要求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 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结项成果要求: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须有5篇及以上该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教育部CSSCI指定的刊物上发表,项目负责人必须有3篇及以上论文;以著作形式结项的著作必须正式出版。所有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
 
三、材料报送要求
  年度检查报送材料: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一式1份;
  2、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另需报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1份。
  结项报送材料: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3份(其中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须到财务处审核盖章);
  2、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3、暂不能办理结项的项目,需报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1份。
 
  请有关单位于12月20日前,统一将年度检查、结项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子实堂207室),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姓名+教育厅年度检查(或结项)”为文件名发送至sdskc@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致电65228625。


   附件:附件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37 (KB)
   附件:附件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doc 68 (KB)
   附件:附件3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xls 36 (KB)
   附件:附件4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doc 38 (KB)
   附件:附件5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情况一览表.xls 3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