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6〕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实施江南文化研究工程,推动产出江南文化研究精品力作,促进江南文化研究传承、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彰显“苏州最江南”文化品牌形象,经研究,苏州市社科联决定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引导推动全市社科力量深耕苏州江南文化研究,产出具有学理深度、实践价值和广泛影响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苏州“江南文化”品牌塑造和新时代江南文化传承创新提供重要学术支撑。
二、项目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江南文化研究,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2.申报人必须是申报成果著作权所有者或第一作者。拥有多名作者的申报成果,须作出著作权权属书面承诺。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署名人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申报本项目。
3.同一申报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本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成果须聚焦苏州江南文化,重点围绕古城文化、丝绸文化、园林文化、水文化、非遗文化、书香文化、名人文化、市集文化以及苏州段长江文化、运河文化等开展研究,形成不少于15万字的专著成果。
2.项目申报成果原则上须是已完成或正在开展研究的专著。已完成的专著,须没有出版,申报时要提交全部书稿。正在开展研究的专著,申报时须提交详细的研究方案(如已有研究基础、研究方法与路径、研究进度安排、预计完成时间等)以及能够佐证具备按计划形成高质量专著成果的能力条件材料(如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团队成员组成分工、所在单位支持等)。
3.受资助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和相关出版政策规定,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实践价值,能够推动相应江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4.译著、教材、年鉴、资料和论文汇编不列入本项目申报成果范围。
四、项目资助
1.2026年度苏州市社科基金项目(江南文化研究专项)立项项目分为“已完成专著类”和“正在开展研究专著类”。评审立项后,对“已完成专著类”立项项目给予最高8万元出版经费资助,须于2027年3月31日前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完成书稿修改完善,并进入出版流程;对“正在开展研究专著类”立项项目给予最高15万元研究出版经费资助,须于2027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书稿,并进入出版流程。
2.立项项目专著成果统一纳入“江南文化研究丛书”予以集中出版,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成果”字样。
3.立项项目须按上述规定时间完成书稿和进入出版流程,并将完成书稿电子版提交苏州市社科联。逾期未完成书稿和进入出版流程任务的,将视情况调整资助额度或取消立项资格。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通知,按规范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2.8月20日前,申报人将申报表、书稿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项目办邮箱:skcxmb@suda.edu.cn,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至博习楼118,包括申报表(一式一份)和纸质书稿(一式五份),书稿白色封面胶装成册,封面标注书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鲁维铭,联系电话:15850211868;电子邮箱:skcxmb@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研究专项)申报表.doc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