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6〕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高级别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按照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既定流程,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202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项目申报范围
(一)项目类别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教育学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艺术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二)申报类别选择限制
根据往年申报条件规定,以下情况不得跨类别兼报,请拟申报老师做好申报规划,尽早确定申报类别。
1.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可同年度申报,但须统筹好申报安排。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以上各类项目,已取得结项证书且证书标注日期在当年度公告规定截止日之前的除外(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6月7日、教育学6月25日);自2027年起,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需在每年11月10日前通过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结项申请,经责任单位审核提交后,方可申报下一年度新项目。正式申报时须在系统中附已承担项目结项证书。
3.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同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其各类专项;上述在研负责人如已办结结项,且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当年度公告规定截止日之前的可以申报(2026年度为6月25日),具体以2027年度申报公告为准。在研教育部项目负责人如未同年度申报教育部项目,可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其他学科,也可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另外,近1年到期合格、近2年复审通过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或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
4.连续两年(2025、2026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不得申报202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5.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申请人须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更新过个人信息);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二、项目选题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
1.自2024年起,全国社科工作办年初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中不再设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报人可参考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艺术学、教育学)列明的重点方向,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的申报通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另行发布,一般在次年2—6月间发布,请申报老师认真研究近三年申报通知相关选题要求,结合本学科理论前沿和实践趋势确定选题。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应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课题,待2027年申报公告正式发布后再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教育部项目选题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选题。
2.自拟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发展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3.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三、申报条件
(一)学科范围
据2026年申报公告,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范围包括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教育学、艺术学为单列学科另行组织,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涉及19个学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范围包括29个学科。申报老师应认真研究自身选题的学科属性,结合近些年来各学科立项情况确定所申报项目的学科类别。
(二)申报人条件
1.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体出生日期要求以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申报公告为准。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
2.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2026年起不再设学位、职称要求,具体出生日期要求具体以2027年度申报公告为准)。
3.其余申报限制条件,可参照2026年度的申报通知。具体链接如下: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https://www.nopss.gov.cn/n1/2026/0506/c431027-40714613.html
(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602/t20260209_964623.html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https://onsgep.moe.edu.cn/post/view/1848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606/t20260612_1440551.html
4.各单位应对照往年申报条件,广泛深入动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的老师积极申报。其中,以下人员可重点动员:(1)已获得省部级项目但尚无国家级项目、教育部项目的老师;(2)曾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已结项或将在2026年12月底前提交结项材料的老师;(3)男性教师35周岁以下、女性教师4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前期成果积累,但尚无在研国家项目的,可动员申报国家社科青年项目;(4)40周岁以下,近三年有研究成果但无教育部项目的老师,可动员申报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5)有较丰富项目研究经验及前期成果积累,但无在研国家项目的教授,可动员申报重点项目;(6)鉴于近两年的限项规则,拟申报202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老师,不建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四、项目申报管理流程和具体工作任务
(一)申报动员阶段(2026年11月20日前)
1.学院申报动员。2026年10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认真盘清人文社科处提供的文科教师科研基础数据,更新版本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项目办邮箱。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会议等适当途径,对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条件的老师逐一动员,确定基础申报名单。各有关单位可至人文社科处集中借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手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辅导手册》(另行通知),务必确保每位有意申报202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老师人手一本。
2.学院申报辅导。2026年11月10日前,各学院召开高水平项目申报启动会,邀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深评审专家、有丰富项目科研经验的校内专家、近两年获得立项的老师(特别是青年教师),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沙龙、结对辅导等形式,为2027年度的申报老师提供指导。各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将申报启动会方案或议程报送人文社科处备案,人文社科处协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人文社科处召开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推进会暨申报辅导报告会。
3.报送意向选题。2026年11月20日前,申报老师应认真研读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立项清单(附件1),根据自身研究积累、研究兴趣和本学科的前沿问题确定选题,填写项目论证简表(附件2)、《2027年度人文社科高级别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第一轮)》(附件3),发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选题和论证简表,报本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审核同意后,将选题汇总表电子版报送人文社科处项目办邮箱。
(二)申报论证阶段(2027年1月10日前)
1.首轮专家论证(选题论证)。2026年11月30日前,各文科学院召开线上或线下选题论证会,邀请校外有丰富经验的小同行专家,对拟申报老师的选题及申报设计逐个指导。不得以通讯函评形式组织选题论证。选题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申报老师方可进入《申请书》《论证活页》等申报材料(附件4)初稿撰写阶段。专家论证会上不推荐申报的选题,学校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各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将选题论证会方案(时间、邀请专家名单等)报送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将派员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2.申请书撰写。选题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拟申报人应立即开始撰写《申请书》初稿。2026年12月20日前,申报老师完成《申请书》初稿并提交本单位科研秘书。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2027年度人文社科高级别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第二轮)》(附件5),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项目办邮箱。
3.二轮小同行专家论证(申请书论证)。2027年1月10日前,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展“社科名家苏大行”活动,按照一级学科或研究方向,邀请校外知名专家来校,就申请书开展第二轮小同行专家论证工作。相关论证会信息请提前3个工作日发人文社科处备案。申报老师应根据专家论证会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三)完善提交阶段(2027年2月至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期)
1.修改完善。2027年2月20日前,申报人应结合前期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论证活页》等材料进行持续打磨。待全国社科工作办、教育部发布正式申报公告后,各文科学院应立即组织申报老师认真学习领会。各申报人应在申报公告正式下发后一周左右确定最终申报选题,并继续完善《申请书》《论证活页》等材料。
2.三轮同行专家论证。申报公告正式下发后两周左右,各单位邀请本学科的知名学者进行第三轮小同行专家论证和评审工作。待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主管部门正式启动后,各单位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结合项目选题和前期专家论证会意见,通过分学术委员会、校内外小同行专家逐个辅导修改等方式,确定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推荐名单和候选名单。人文社科处根据省规划办给的指标,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上报的名单。各学院应统筹做好国家社科年度项目和教育部项目的申报分流。
3.审核提交。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本单位老师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核工作。形式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报送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处对各单位最终报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定稿进行审核,并按上级部门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该环节具体安排以届时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1.202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待全国社科工作办、全国教育规划办、全国艺术规划办和省社科规划办、省教育规划办、省文旅厅发布申报公告后另行发布。2027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通知待教育部社科司、省教育厅发布申报公告后另行发布。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的正式通知适当调整最终的项目申报材料及材料提交要求。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省规划办给我校的申报指标总数,结合全校申报情况,本着质量为先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后对申报名单进行适当微调。暂不设置各学院的申报指标。
3.各文科学院应做好申报引导,科学规划项目的学科布局,指导老师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统筹。各文科学院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每个学科所推荐的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0项。
4.未在以上规定流程的时间节点报送选题、《申请书》等申报材料的项目,以及申报2次以上省部级以上各类项目均未立项的项目(包括相同或相近选题),均不予上报。未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项目、申报材料存在形式不规范等问题的项目,不予上报。
5.各文科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和本学院的申报组织工作方案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各文科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申报组织流程作适当调整,鼓励采取更多灵活有效的举措提高申报数量和质量;但选题论证、专家论证等关键环节不可省略,时间安排只可提前,不可推后。如存在严重的不按既定的流程化管理方案执行的情况,将适当缩减相关单位的申报指标。
6.对专家辅导论证安排扎实有效的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处视情形提供一定额度的专家费支持,并适当增加学院申报指标。
联系人:顾小乐、鲁维铭,65229863;材料报送电子邮箱:skcxmb@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以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立项项目清单(含单列学科).rar
附件2:苏州大学202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别科研项目申报论证简表.docx
附件3:2027年度人文社科高级别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第一轮).xlsx
附件4: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申报表格.rar
附件5:2027年度人文社科高级别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第二轮).xlsx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