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5〕123号
各文科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管理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在科研成果全年常态化填报的基础上,就2025年度文科学院科研成果年终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5年度(含2024年未填报补录)取得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科研著作、决策咨询成果、科研获奖、艺体作品、知识产权成果等。本年度内已在系统填报的成果或已线下登记过的决策咨询成果将直接纳入年度统计数据,无需重复填报。
二、成果要求
(一)科研论文
1.论文须同时满足第一作者(含并列)及第一署名单位均为苏州大学(SOOCHOW UNIVERSITY);
2.论文等级参照《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质量论文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3号)执行,其中转载类论文,原发表期刊和转载情况可就高认定(不重复计分,如跨年度转载补录差额);
3.报纸上发表论文以及各类转载论文字数要求不得少于学校文件规定;
4.期刊论文附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全文),其中SSCI、A&HCI、SCIE等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论文正文(全文),境外期刊发表需提供《境外公开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问题审核表》(附件1,本人承诺、二级单位党委签字盖章,一文一表);报纸论文附件包括报纸第一版头、文章所在完整版面,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论文附件线上提交。
(二)科研著作
1.申报人需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苏州大学;
2.著作参照《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著作类成果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4号)执行;
3.著作附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境外出版还需提供《境外公开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问题审核表》(附件1,本人承诺、二级单位党委签字盖章,一书一表);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著作附件线上提交。
(三)决策咨询类成果
1.申报人需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作者单位为苏州大学;
2.决策咨询类成果参照《苏州大学决策咨询类成果管理办法》(苏大社科〔2022〕5号)执行;
3.决策咨询类成果附件包括采纳或批示证明原件、报告全文原件,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决策咨询成果线下登记。
(四)科研获奖
科研获奖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发文等)请一并提供辅助认定。尚未正式颁发证书和发文的科研获奖无需填报。科研获奖相关附件线上提交。
(五)艺体作品
艺体作品需提供获奖、入选、参展、收藏证书扫描件,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如发文等)请一并提供辅助认定;个人画册、音乐作品集等需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等扫描件;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艺体作品附件均线上提交。
(六)知识产权成果
知识产权成果(专利、标准、软著等)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知识产权成果附件均线上提交。
三、填报要求
1.系统填报要求
科研论文、科研著作、科研获奖、艺体作品、知识产权成果等均在“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认领、填报并提交附件。
(1)系统登录路径:学校首页—教职员工—日常发展—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统一认证登录。
(2)科研人员系统认领、填报。为方便录入,平台已向论文作者推送了部分相关论文,科研人员可认领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其他未推送的成果,请手动添加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具体操作方式见《苏州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成果板块操作手册2.0》(附件2)。
(3)学院科研秘书审核。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类成果信息,做到内容无误、附件齐全、级别准确。
(4)人文社会科学处审核。
2.线下提交材料
(1)决策咨询类成果通过线下登记报送并提交附件材料,具体请联系人文社会科学处社会服务办公室周琼、张菁岑65227391。
(2)学院无需统一提交境外发表成果意识形态审核汇总表。
3.时间进度安排
(1)科研人员系统认领和填报:12月14日(周日)24:00截止。届时系统填报功能将关闭,逾期未填报的成果将顺延至下一年度处理。请及时登录系统认领和填报,避免后期密集登录造成网络拥堵。请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关注科研系统、及时审核相关成果。
(2)线下纸质材料提交:12月19日(周五)下班前,将决策咨询类成果附件材料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处社会服务办公室(本部博习楼113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
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张婷婷65227842,周泊辰65226885。
特此通知。
附件1:境外公开发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问题审核表.docx
附件2:苏州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大数据系统成果板块操作手册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