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5〕13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拟组织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十五五”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着力推出一批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型与资助
本次专项为省社科基金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8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重大项目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由1位负责人(首席专家)牵头申报,负责人(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次专项的其他课题。
2.申请人须按照选题指南(附件1)所列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3.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课题论证要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申请书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2万字;重点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4.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年。重大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理论文章或研究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采纳1篇次,并提交15万字以上符合出版要求的专著书稿以统筹安排出版。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或研究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采纳1篇次,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理论文章。成果均需标注“江苏省社科基金”“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字样。
五、申报安排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重大项目申请书》或《重点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重大项目不需提交论证活页)和申报材料汇总表,于2026年1月3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cxmb@suda.edu.cn,文件命名为“申请人+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汇总表”。
申请书中可插入电子签名,子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签字需征得本人同意。经审核后,由人文社科处统一打印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联系人:顾小乐,65229863;邮箱:skcxmb@suda.edu.cn。
特此通知。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12月17日